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一个网名为“阿旺”高二学生的网上创业经历,在当地成为人们茶余饭后谈论的主要话题。“阿旺”在去年3月用表哥的身份证办起属于自己的模型店.经过一年的努力,现在“阿旺”每月利润高达3000多元,小店还成了网站上的“品牌名店”被推荐,更成了某一品牌模型的南昌代理。最近,“阿旺”又有了新目标:到其他网站上开分店。 但在今后,如果想像“阿旺”这样成为“网上商人”(简称网商),将变得没有这样简单。江西省工商局于10月24日出台《江西省互联网上经营主体登记后备案办法》,其中明确指出,今后“网上开店”不仅要办照,而且必须进行网上备案。如果此《办法》执行,就意味对“网上商店”的管理权将由企业转变为政府部门。“网上开店”作为目前炙手可热的经商途径将得到相应的监控,而对于方兴未艾的C2C电子商务经济也同样会带来不小的影响。 《办法》执行有难度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江西省互联网上经营主体登记后备案办法》出台。通过政府来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尤其是网上店铺的管理。在《办法》中明确指出,此次纳入市场准入的网上经营行为是指利用互联网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包括利用自办网站或者他人网站进行网上交易的;提供交易平台或其他服务的;发布广告或其他商业信息等。据介绍,在公众网站上开店、提供网游代练、销售网游虚拟装备等都属网上经营行为,经营者都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此外,获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网上经营者,还必须持相关资料到市级以上工商部门进行电子备案,工商部门将免费为其办理《互联网上经营主体备案证书》,并发放电子版红盾标志。 对于政府而言,网上经营主体登记备案的方式将从政府方面对网上的经营者进行宏观的约束与限制,但这种约束与限制从目前我国的网络现状来看,仅仅限于“宏观”这一层面上,简单的说,“网络是无限的”,在无限的网络世界中,网商的数量也很多。而真正能够实现备案的网商能有多少,目前还是一个未知数,毕竟,目前主要靠的是网商的自觉,而对于网商本身来说,对于《办法》的执行,反应毕竟冷淡。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大多数网商目前还是处于观望的状态,“没有强制执行,等强制执行的时候再说”,这是一般网商的反应,而作为目前正打算“网上开店”的人们来说,“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进行,不会受《办法》的影响”,成为目前的主要论调。由此看来,《办法》的实行,在目前象征意义要远远大于其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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